2014年浙江财经大学考研调剂信息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1041

  2014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已公布,参照往年录取分数线,我校以下专业拟招收调剂考生。

  按照国家政策,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研究生所获资助总体上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享受国家助学金,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发放困难补助、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得到资助。

  一、调剂基本要求

  1.具有本科学历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2.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在学科门类内部进行调剂,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的一级学科相同优先;个别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跨学科门类进行调剂。

  3.跨专业调剂时,统考科目必须相同或相近,未参加数三统考的考生不得调入我校招生目录中需参加数三统考的专业,外国语参加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语种一致。

  4.初试成绩同时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和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5.学术型考生调剂专业学位也需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线。

  6.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学术型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二、主要调剂流程

  1.在教育部系统开通前申请调剂的考生,先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考生调剂申请”栏(https://yjs.zufe.edu.cn/tiaoji/index.asp)填写调剂志愿作为预登记,待教育部系统开通后补登调剂志愿,否则预登记信息视为无效。

  2.在教育部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的考生,无需在我校调剂系统上填写调剂志愿,直接在教育部系统申请。

  3.所有外校调剂考生都要经过教育部系统进行调剂,所有校内调剂考生都不经过教育部系统进行调剂。

  三、调剂专业及具体要求

接受调剂学院(部)

学院(部)咨询电话(区号0571

接受调剂专业

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86754691

财政学

0202**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优先)或02****经济学门类下各专业

教育经济与管理

1204**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各专业(优先)或12****管理学门类下各专业

土地资源管理

行政管理

社会保障

税务硕士

接受相关学术型和专业学位考生

会计学院

87557030

资产评估硕士

接受相关学术型和专业学位考生

金融学院

86735861

金融硕士

接受相关学术型和专业学位考生

保险硕士

接受相关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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