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出版基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1 编辑:少冰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于“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2016年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出版基金申请的通知,仅供大家参考。

  一、申请出版资金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者须为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属多人时,申请材料须有全体人员的签名。著作权不得存在任何争议。专著内容与本中心研究方向一致。

  (2)申请者如以课题结项成果申报,申请者须为课题第一负责人。

  (3)申请者在申请专著出版资金资助时,须持有与有关出版单位签订的合同书或意向书。

  (4)申报的“CEC生态文明丛书”出版资金项目,若获得其他渠道资助,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将不再资助出版,已获得中心资助的将追回资助资金。

  (5)同意列入“CEC生态文明丛书”系列,并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出版(以书刊标注的出版月份为准)。

  二、出版资金资助类型

  出版资金资助对象为申请者已撰写完成但尚未正式付印的书稿。优先支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的结项成果专著;酌情考虑资助译著、编著和文献整理著作、科普著作、教材(依次递减);论文集、工具书、科普读物、通俗读物等原则上不列入资助范围。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CEC生态文明丛书”出版资助申请书》、《汇总表》及《著作内容提要活页》(一式两份)。《著作内容提要活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碍匿名评审的相关信息。电子版以“出版基金+单位+姓名”命名发送到中心邮箱。

  (2)完整的匿名专著书稿清样一份,包括前言、目录(至少到节)、正文、主要参考文献,书稿中也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碍匿名评审的相关信息。

  (3)可反映书稿水平的材料(包括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

  (4)与有关出版单位签订的合同书或意向书。

  (5)申报日期截止至9月22日(星期四)。

  四、经费资助标准及管理

  (1)出版资金资助额。按照出版社级别给予一定额度资助,专著字数在20万字及以上的专著资助额度至多为2万元,其他类型、字数酌情予以资助。出版社级别的界定以浙江理工大学最新的《国内学术期刊分级名录》为准。

  (2)出版资金资助经费用于支付出版社的出版费,不得用于其他支出。

  (3)获得立项的学术出版资金项目,申请者应于2016年10月底前持正式合同到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办理拨款手续,超期未办理出版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4)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给予资助的经费,需由浙江理工大学计财处直接划拨至出版社,若负责人自行将出版经费垫付至出版社,中心无法给予报销。

  五、获资助项目管理

  (1)获资助出版的著作必须按要求在封面或扉页上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学术专著出版资金资助(2016年度)”和“CEC生态文明丛书”字样。出版后未标注的专著,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将追回资助经费。

  (2)获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出版后需交送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15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一

  联系电话:0571-86843676;

  中心邮箱:ceczstu@zstu.edu.cn;

  欢迎加入浙江生态文明研究中心QQ群(119842560)垂询;

  通讯地址(邮编):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浙江理工大学图书馆1211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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