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7-05-05 编辑:bin

  山东财经大学成立于1952年,由原山东经济学院和山东财政学院于2011年7月合并而成。1985年在科研处设置研究生科,开始与北京经济学院、天津财经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93年取得了硕士学位授授予权,同时获得了第一个硕士点会计学专业的招生资格;1995年第一批招生的会计学专业9名研究生入学;1996年4月获得统计学和企业管理(当时称信息经济)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获得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工商管理硕士(MBA)授权资格;2007年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授权资格;2009年获得会计硕士(MPAcc)等11个专业硕士授权资格;2010年获得公共管理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获得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获得审计硕士、法律硕士2个专业硕士授权资格。

  目前学校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共9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7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分布在经、管、法、工、文5个学科门类;拥有省级重点学科16个,其中省级特色重点学科6个。已经形成了以经济、管理学科为核心,文、法、理、工、教育、艺术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迄今为止,我校已毕业研究生17届,毕业各类研究生4700余人。现有各类在校硕士研究生2300余人。

  一、研究生院岗位职责

  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的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及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培训。

  1.研究生招生

  制定招收研究生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组织研究生报考、考试与复试、政审、录取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2.研究生培养

  组织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研究生的日常教学及课程考核;管理研究生成绩;组织研究生中期考核;审批和管理研究生国(境)内外访学事宜;组织开展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有关工作。

  3.研究生学位

  负责学位信息系统维护,学位论文开题、隐名评阅工作及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好学位授予工作;负责学位证书核实与发放。

  4.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

  组织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考核工作,组织安排导师上岗培训工作。

  二、学科建设办公室岗位职责

  1.起草学校学科建设、学位授权点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组织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的申报、立项、检查、评估和考核工作;

  2.组织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与评估工作;配置学科建设资源,组织开展一级学科协调机构、重点学科国际合作平台建设;

  3.组织开展重点学科建设经验总结和交流;协助财务部门核拨学科建设经费,审查重大学科建设经费开支;

  4.收集、分析、处理、传递和保管重点学科建设资料和信息。

  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岗位职责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履行全体普通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职责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学风建设工作

  制定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与检查;组织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讨、研究生工作调查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定期开展研究生思想状况调研及分析;制定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制定各级、各项评奖评优办法,监督检查各学院评奖评优工作。

  2.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制定和完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加强研究生日常行为管理,指导和监督各学院做好学生违纪处理、综合测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迎新、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大型研究生活动的统筹规划、协调安排。

  3.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协助资助中心安排研究生生源地贷款工作及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认定、审核及档案管理;统筹勤工助学岗位设立、工资发放和考核管理;审核、发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负责各级资助项目的评选、审核、上报,负责奖、助学资金的发放和监督检查。

  4.研究生学籍管理

  负责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审批研究生休学、复学、保留学籍、延长学习期限、退学、出国(境)访学、转学、转专业等学籍变动;发放研究生毕(结)业证书。

  5.负责研究生工作队伍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兼职研究生工作队伍的选聘、培训、管理、考核、评优及表彰工作。

  二、各科室岗位工作职责

  招生办公室:

  1.制定各专业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并提请学校审批。

  2.编印研究生专业目录、招生简章及有关宣传材料;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3.审查考生报名资格,编制“准考考生情况表”,寄发“准考证”。

  4.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做好试题的印刷、分装、邮寄工作。

  5.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成绩审核、登录和寄发成绩通知单。

  6.做好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

  7.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录取标准及要求,制定复试录取规定,审核各招生专业的复试名单,并报主管校长审批。

  8.发放复试通知书,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9.向山东省招生办公室上报录取名单,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10.做好签订委托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和定向培养研究生合同书的工作。

  11.做好研究生计算机辅助管理工作,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和信息。

  12.编制打印年度录取研究生名册,协助做好新生入学准备工作。

  13.处理招生工作信访,做好服务工作,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14.做好研究生招生资料保存和归档工作。

  15.进行招生工作总结,不断改进和完善研究生招生工作。

  16.做好研究生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培养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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