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工商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1041

  为确保我校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硕士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现将有关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一定专业基础,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2.申请人须是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

  3.一般要求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60%及其以上。

  4.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二、接收专业

  我校列入2015年招生计划(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外)的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申请材料

  1.《浙江工商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本科正式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参加过有关英语水平测试者(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TOFEL、GRE、IELTS等),请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3.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者请于10月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浙江工商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一概不予退还)。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研招办

  邮编:310018

  2.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9月28前日开始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3.经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会同相关招研学院进行初审,报学校审定后,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由各学院在10月15日前组织完成,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口试。10月25日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待录取通知。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10月25日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5年6月中旬由我院寄给本人。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6.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六、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七、学习期限

  金融硕士、保险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学制2年,其他专业学制2.5年。

  八、学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后续上级公布文件执行。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内容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九、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571-2887723528877234

  研招办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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