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选聘100名大学生村官 首年待遇3000元

发布时间:2017-07-03 编辑:1025

  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公布的2014年天津大学生村官招聘方案,我市今年将选聘100名大学生村官,其中东丽区15名、北辰区10名、武清区20名、宝坻区15名、蓟县20名、静海县10名、宁河县10名。

  面向天津市所在高校和天津生源

  选聘面向天津市所在高校和天津生源,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当年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年龄30岁以下,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为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211”、“985”院校,回原籍任职和农村急需专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毕业1-2年。

  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此次选聘范围内。

  相关待遇

  1、在村期间,第一年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第二年按照每人每月35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大学生村官服务期为2年,在村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3、按照聘任期满有关规定,享受留村续聘,考录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报考研究生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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