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7-22 编辑:张莉

  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已经将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公布了,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了解。

  一、学院及接收专业简介

  (一)学院师资

  心理学院于2007年4月开始筹建,并于2008年9月正式成立。学院现有基础心理学博士点,心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是学校最早具有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博士后四级办学力量的教学科研单位。学院现有脑与认知、心理统计与测量、心理健康与临床心理、心理发展与教育、社会与经济心理五个学术团队。现有教职工50人,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正高级职称1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90%。学院有博士生导师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2人,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人,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1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江西省教学名师1人,江西省师德先进个人2人,江西省教学团队2个。

  (二)办学条件

  学院拥有近1000平方米实验中心,实验中心由包括脑电实验室、眼动实验室、生理反馈实验室等6个以科研为主的心理学实验室和10个以教学为主的实验室组成,实验中心被确立为江西省心理与认知科学实验中心,并被评为江西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拥有近200平方米的图文信息中心,中心有中外心理学图书近5万册。

  (三)学科研究

  学院近年来共承担了课题100余项,其中国家级课题20余项,中组部、教育部、卫生部、人事部、国家汉办等部委委托项目近30项;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心理测量》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心理学》课程被评为江西省高等学校(本科)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胡竹菁编著的《心理统计学》和戴海琦等编写的《心理与教育测量(第三版)》被列为第二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学院重视优势学科的发展,心理统计与测量研究团队作为核心成员参与了由北京师范大学牵头的“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提升”2011协同创新中心相关工作(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项目);作为主成员单位参与“基于大数据的教师质量监测与提升”协同创新项目(省级2011协同创新项目)。学院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开展了联合培养教育心理学专业教育测量学方向硕士合作办学项目。依托心理统计与测量团队组建了学校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研究所,为全省基础教育进行质量监测评估。

  (四)专业简介

  1、心理学(040200)一级学科硕士点:本专业培养具备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证研究方法,掌握相关的统计测量方法,具有综合分析、数据处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本专业下设心理统计与测量、认知心理学、心理学理论与史、人格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健康与咨询等九个研究方向。本专业人才能承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还适宜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并能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提供咨询服务,以及能进行心理学应用领域的开发等工作。

  2、专业硕士学位点:

  (1)应用心理(045400)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各职业领域要求、具备从事某一特定职业所必需的心理学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本专业下设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社会心理与人力资源管理、心理测量技术应用等三个研究方向。本专业人才能承担应用于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情绪调节与训练、心理危机干预与防御、灾害救助与心理康复、儿童青少年及特殊人员教育、家庭与职业辅导、组织行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广告策划、作压力管理、市场营销、人员选拔与测评、大型考试开发与量表编制、题库与自适应测验开发等领域中的某一领域,以解决实际问题。

  (2)心理健康教育(045116)

  本专业培养掌握心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现代教育理念、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的高层次人才。本专业人才能承担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能在中小学学校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等。

  二、各专业接收名额

  以上专业预计招收人数合计不超过15人。

  三、申请条件

  按照《江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暂行)》要求执行。

  四、申请材料

  1.江西师范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人陈述;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5.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本校考生可不提供以上材料。

  五、接收程序、复试及录取办法

  1.复试内容及形式;内容:相关专业知识考核形式:面试

  2.复试时间及地点;10月8日左右,洁琼楼二楼会议室

  3.录取规则:根据相关考核和面试及推免计划数择优录取。

  六、签署协议

  被录取考生与学院签订协议。获得录取后不得因就业、参军、考公务员、出国、报考他校硕士研究生等理由放弃推免资格。

  七、学校奖助政策

  1.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并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多项研究生奖学金,具体如下:国家助学金(硕士生一年6千,分十个月逐月发放);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其中分三等,一等新生奖1万元、二等新生奖6000元、三等新生奖3000元、推免生可享受一等新生奖1万元。)、“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2、“省政府奖学金”(1万元/人)、3、“学业奖学金”(省级学业奖8000元/人,覆盖面40%;校级学业奖4000元/人,覆盖面60%)、4、“熊智明奖学奖教金”(研究生将近1500元/人)等;

  2.为激发研究生的科研潜能,鼓励研究生多出高水平成果,学校设立了研究生高水平研究成果奖(详见校发〔2015〕70号文件);

  3.为了鼓励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制定了“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和奖励办法,另有“研究生优秀单项奖”等评选。

  八、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洁琼楼心理学院

  邮编:330022

  联系人:余老师0791-8812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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