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户籍新政策

时间:2017-07-02 我要投稿

  杭州将出台户籍新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有望提高,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杭州户籍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 进一步调整和统一市区户口迁移政策

  按照“杭改十条”要求,严格控制市区人口规模,根据我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优化人口结构。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调整和完善夫妻投靠、老年投靠、购房落户、投资落户、人才引进等现行落户政策,逐步形成与我市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统一明确的户口迁移政策体系,重点吸纳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落户。同时,按照“九城区内并轨、九城区外迁入政策统一、平稳过渡”和合理控制城市人口总规模的原则,进一步加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与主城区的户籍管理一体化。

  2 有序解决市区存量流动人口落户

  在市区实行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办法,作为户口迁移政策的有效补充。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积分高低予以落户,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的人员落户。

  3 全面放宽县(市)落户条件

  县(市)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可以适当放宽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可以落户城镇范围公民实际居住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要求,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以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镇落户为重点,引导人口集聚和本地化,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按照政策科学、条件具体、管理严密、程序简便和经常居住地登记、人户一致的原则,研究确定县(市)落户政策。

  4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在全面总结富阳户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调整、不变”三种方式,推动相关行政制度改革同步跟进,2016年12月31日前,市域范围建立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由各相关部门制定与全市实行一元化的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配套制度,协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5 全面推进“三地一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坚持“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社区)股份制改造。对进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依法保留其在本市范围内合法取得的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和引导其按照自愿原则依法流转或转让承包经营权;保留其原有合法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按规划翻迁建、征地拆迁以及土地整治等建设改造过程中,按“同村同政策”享有合法权利,通过保障房置换等措施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

  6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深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机制,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整镇推进试点,探索盘活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市域统一交易、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启动并有序推进房屋、土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完善市区村级留用地管理和使用制度,深化农村“三权”制度改革。在法律授权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资源退出机制及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

  7 全面深化完善村级股份制改革

  依法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决策民主”原则健全村级及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为实现农民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利与户籍相分离目标奠定扎实基础。对进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保持不变,其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等中享有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股权等经济权益保持不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拥有股权继承、转让等相关权益。协调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尊重农民进城或留乡的自主选择权。

  8 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

  1.加快统一城乡居民卫生计生服务制度。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妇幼健康、计划生育等服务,实行“同管理、同服务”。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设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2+2”城乡统筹社保杭州模式。做好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加强创新创业政策扶持,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农业转移人口与其他城镇居民一样可按规定享受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

  3.完善社会救助福利体系。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到2017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城乡统筹。大力发展老龄事业,积极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4.积极推动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和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已落户的随迁子女与当地城镇居民子女享有同等入学政策,保障已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需求;逐步完善并落实与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入学和升学考试的相关政策。

  5.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逐步将更多进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救助和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6.建立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医疗保险转续等配套政策,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保证进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各项权益及时落实,加快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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